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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ber與Lyft贏得初步勝利 紐約市司機解僱預告法遭法院暫緩

美國聯邦法官裁定,暫時禁止紐約市一項要求 Uber 和 Lyft 等叫車平台在停用司機前需提前通知的新法。法院認為,該法案可能違憲,並對公司維護其平台安全的能力構成不當干預。
法院裁決細節
根據路透社報導,曼哈頓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Gregory Woods 在週二發布的書面裁決中,批准了對 Uber 和 Lyft 的初步禁制令。法官指出,這項原訂於 7 月 28 日生效的法律,雖然可能使少數司機受益,但卻干預了叫車公司監管其平台安全的權利。
Woods 法官寫道:「Uber 和 Lyft 很可能成功證明,該法律保護的是一小部分司機,並未促進更廣泛的社會或經濟利益,而後者是《憲法》允許嚴重損害其合約的必要條件。」這項裁決意味著在兩家公司提起的訴訟有最終結果前,該法將被暫停執行。
法律背景與爭議
這項在美國首創的法律於今年 1 月通過,要求叫車服務平台在停用司機帳號前,必須給予 14 天的通知期,但「惡劣不當行為」除外。Uber 和 Lyft 在 6 月分別提起訴訟,主張該法侵犯了美國憲法賦予它們的正當程序和言論自由權利。
Ad兩家公司認為,該法將迫使它們讓有安全疑慮的司機(包括被指控有性騷擾等不當行為者)繼續在路上服務,這不僅會損害其商譽,更對乘客安全構成威脅。紐約市前市長 Eric Adams 在否決該法案時也曾表示,這將創建一個昂貴且繁瑣的新官僚體系。
企業回應與市場影響
對於法院的裁決,兩家公司均表示歡迎。Lyft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:「我們很高興法院認識到這項挑戰核心的嚴重安全問題。」Uber 發言人 Josh Gold 則稱:「該意見強調了司機的公平性與乘客的安全可以且必須並行。」
此項裁決對仰賴零工經濟模式的平台業者而言,是一次重要的監管勝利。它暫時阻止了一個可能在全美其他城市被效仿的先例,避免了可能增加營運複雜性和潛在責任的法規。對投資者而言,這降低了 Uber 和 Lyft 在其關鍵市場之一的監管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