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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iCloud涉兒少內容訴訟獲勝 法官以《通訊規範法》第230條為由駁回

Summary
美國聯邦法官駁回了一項針對蘋果iCloud平台傳播兒少性虐待內容的集體訴訟,裁定該公司受《通訊規範法》第230條保護,免於為用戶內容承擔責任。
美國一名聯邦法官已駁回一項針對蘋果公司(Apple)的集體訴訟,該訴訟指控蘋果未能阻止其iCloud數據儲存平台上兒童性虐待內容(CSAM)的傳播。法院裁定,根據聯邦法律,蘋果公司在此類用戶內容責任方面享有廣泛的豁免權。
判決核心:受《通訊規範法》第230條保護
根據路透社報導,加州聖荷西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Noël Wise 在週一晚間的裁決中,採納了蘋果的論點。該論點主張,原告試圖讓蘋果為未能移除或封鎖用戶創建的內容負責,而這類主張正屬於1996年聯邦法律《通訊規範法》第 230 條(Section 230 of the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)的保護範圍。
法官 Wise 在裁決書中寫道,聯邦法律並未要求蘋果必須主動利用現有技術或開發新技術,來識別和報告其雲端平台上的兒少性虐待內容。她明確指出:「立法者可以解決這個助長剝削兒童的問題,但本法院不能。」
訴訟細節與潛在影響
此案為代表 2,680 名有類似指控的原告提起的集體訴訟。根據法庭文件,原告方估計的補償性損害賠償金額高達 328 億美元,並尋求法院下令蘋果對 iCloud 進行改革。
Ad法院此次是以「不得再訴」(with prejudice)為由駁回案件,意味著原告無法在同一法院重新提起此案。原告律師 James Marsh 表示,他們正在考慮上訴,並評估是否可能提出其他法律主張。
背景與爭議
該訴訟最初於2024年提起,指控蘋果明知 iCloud 存在兒少性虐待內容問題,卻選擇不使用現有技術來識別和報告。訴訟中提到,蘋果曾在2021年宣布將推出名為「NeuralHash」的計畫來識別相關內容,但次年便宣布不再實施。
與此同時,蘋果為 iCloud 數據提供了端到端加密功能。訴訟稱,這使得執法部門或蘋果本身幾乎不可能識別 iCloud 上的兒少性虐待內容。儘管贏得了這場官司,蘋果仍面臨西維吉尼亞州檢察總長提起的類似訴訟,顯示相關法律爭議仍未完全平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