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ory
波羅的海航空聲請破產保護 獲法院批准提取1.4億歐元融資

Summary
拉脫維亞國家航空波羅的海航空已獲得美國破產法院初步批准,可立即動用一筆總額3.5億歐元融資中的1.4億歐元,以確保在第11章破產重組期間能維持正常營運。
拉脫維亞國家航空公司波羅的海航空 (airBaltic) 在美國聲請第11章破產保護後,於本週三獲得紐約南區破產法院的初步批准,可立即動用一筆總額3.5億歐元融資中的1.4億歐元。此舉旨在確保公司在財務重組期間,能夠維持正常的商業營運。
法院批准緊急融資 維持營運不中斷
根據法院的裁決,波羅的海航空獲准在自願聲請第11章破產保護 (Chapter 11) 的程序中繼續正常營運。這項初步批准涵蓋了公司的「債務人持有資產」(debtor-in-possession, DIP) 融資,使其能夠獲得重組所需的關鍵流動性。
法院的批准確保了該航空公司能夠:
- 維持現有的航班時刻表與業務營運。
- 支付員工的薪資與福利。
- 履行對客戶的現有訂位、機票、代金券、退款及忠誠度積分的承諾。
- 支付關鍵供應商、旅行社合作夥伴及分銷合作夥伴的款項。
波羅的海航空強調,此次法律程序對乘客並無影響,所有營運照常進行。旅客無需採取任何行動,相關退款和服務申請將依現有政策處理。
融資細節與重組目標
Ad這筆總額達3.5億歐元的債務人持有資產(DIP)融資由 Strategic Value Partners 安排,資金提供方包括巴克萊銀行 (Barclays)、Hayfin Capital Management、摩根士丹利 (Morgan Stanley)、橡樹資本管理 (Oaktree Capital Management) 及 Strategic Value Partners。
該融資將分批提供,後續資金的提取將視重組進度、融資條款以及必要的法院進一步批准而定。這筆資金加上公司持續營運所產生的現金流,將為波羅的海航空在破產重組期間的營運和結構調整提供支持。
波羅的海航空總裁兼執行長 Erno Hildén 表示:「法院的裁決是我們財務重組中重要的第一步,讓我們能在推進重組的同時繼續營運。」他補充說:「DIP融資的批准為我們打造一個更強大、更具可持續性的波羅的海航空提供了額外的財務穩定性。」
對市場的意涵
對於航空公司而言,利用第11章破產保護進行財務重組是一種常見的法律工具,旨在調整債務結構並改善營運效率,而非直接清算。能夠成功獲得由多家知名金融機構支持的大額DIP融資,通常被市場視為一個正面信號,顯示貸方對該公司重組計畫的可行性具有一定信心。
對投資者和合作夥伴而言,法院批准維持正常營運,意味著短期內的業務中斷風險降低。然而,重組過程仍充滿挑戰,市場將持續關注該公司後續與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協商進展,以及其最終能否成功擺脫困境,實現長期盈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