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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明珠礦業單位復工復產,但因罰款警告第三季利潤或將受到影響

Summary
廣東明珠集團旗下子公司在因違反安全規定被罰款後已恢復生產,但母公司預計,由於停產,其第三季財務業績將受到重大負面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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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600382.SH)的全資子公司已恢復生產並繳納了與安全違規相關的罰款,但此次停產預計將對公司第三季度盈利產生負面影響。
廣東明珠在一份公司文件中宣布,其子公司廣東明珠集團礦業有限公司(簡稱「明珠礦業」)已恢復其膠源南溝尾礦庫的運營,從而恢復了鐵精礦的生產。
監管處罰
河源市緊急管理局向明珠礦業發出了一份「行政處罰決定」。處罰原因是其尾礦庫主壩的高度超出核定設計高度1公尺。
處罰包括:
- 對明珠礦業處以警告和人民幣94,000元(約13,160美元)的罰款。
- 對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朱海濤處以警告併罰款人民幣62,000元。
- 對副總經理肖玉泉處以警告併罰款人民幣15,000元。
Ad公告稱,明珠礦業及相關人員已全額繳納罰款。
財務影響
尾礦排放的暫時中止直接導致公司關鍵產品鐵精礦的生產中斷。停產發生在2026年第三季度,導致該季度產量和銷售量雙雙下降。
廣東明珠表示,預計此次中斷將對其2026年第三季的整體現金流和營業利潤產生「重大不利影響」。隨著生產恢復,公司主要業務活動目前已恢復正常。